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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
62313985
  审批项目名称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
  业务(政策)依据
科技部《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办事应具备前置条件
  符合审核标准的,予以受理,签署审核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即时告之。
  审批收费依据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即时
  受理范围
海淀行政区域内企业
  业务最终通知形式
电话通知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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