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批准的,填写《行政审批事项不予批准通知书》给予申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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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点、邮编 |
海淀区科委405室(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81号)1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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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项目申报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需提交的资料:
《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星火计划可行性报告》。附件: 检测报告、技术鉴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技术水平的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书面资料一式三份送交承办人。
注意事项
申报市级以上星火计划项目的企业,先在网上向北京市科委星火办提交材料,并同时将文字材料报送海淀区科委初审。经初审同意的,区科委填写意见,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北京市科委星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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