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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
62313985
  办事应具备前置条件
符合审核标准的,予以受理,签署审核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即时告之。
  业务(政策)依据
《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1号)
  审批收费依据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即时
  受理条件
海淀行政区域内企业
  业务最终通知形式
电话通知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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