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2日《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海淀区政府批准,公布实行。海淀区科委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编制全区科技发展,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搞好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
2. 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计划,科技发展计划。
3. 管理科技成果,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奖励和科技保密、科技档案工作。
4. 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组织中介服务。
5. 管理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科技事业单位的审批,建立科技企业的社会保障体系。
6. 建设全区以科技为龙头的科技、经济的微机网络,形成区内、区外的计算机联网。
7. 负责海淀区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组织、指导经济技术协作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中外招商引资活动和对友好区县的对口支援活动,促进驻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作和联合,推动生产、教学、科研一体化工作。
8. 管理专利工作,科技外事工作,科技统计、科技宣传和科技培训工作。
9.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主任刘玉华、农村科(区星火计划办公室),科长甄月苹、综合计划科,副科长张学勤、机构科,副科长肖文绮、经济技术协作科,科长沈全杰、技术市场科,副科长谷永久。
区科委机关人员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4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职务职数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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