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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科技项目申报
重大科技研发项目

  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新资源优势,推动区内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推动高端技术在海淀区实现产业化、解决区域内有重大社会效益或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支持投资较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项目,资金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单个项目支持资金超过100万元,实施年限原则上为一至三年。

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

  支持海淀区科技型企业(或海淀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应用研究等创新活动,提供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研发费用补助,最高100万元,实施年限原则上为一至三年。

基本计划:基本计划是按技术领域划分,技术领域划分依据《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指南。采取公开征集方式,向在海淀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科技项目建议。

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有明确的方向以及相应的内容和基本要求,同时也划分技术领域,技术领域的划分依据《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指南》。采取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向在海淀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科技项目建议。专项计划全年征集。立项工作依据年度科技资金预算执行而确定。

专项计划类别: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计划 中小企业虚拟研发中心专项计划专项 企业博士后科研专项计划
新农村建设专项计划 初创科技型小企业研发专项计划 留学生研发专项计划
技术与金融互动研发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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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科普项目申报
  凡属海淀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组织),均可申报海淀区科普项目,并获得海淀区科普经费支持(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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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在海淀辖区内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3.同等条件下,纳入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企业,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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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

申请项目条件
1.在海淀辖区内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信誉。
3.企业规模须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的企业标准:年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
4.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6.同等条件下,纳入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企业,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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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星火计划项目申请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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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项目申报条件
海淀区农技推广项目必须围绕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结构调整方向,立足当地资源,发挥整体效益,重点支持能够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能够产生明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项目。

1、项目主体:支农资金重点支持北部地区农业及农村发展,申报主体以本区各乡镇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区重点农业企业、区、镇属涉农事业单位等为主。
2、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在海淀区区域内,实施单位从业人员80%以上为本地农民。
3、立项范围及重点:推广种养殖业良种良法、果树、花卉优质苗木的引种、优选和培育、精品食用菌类的研究及其产业化、有机生产技术、林间套种技术、农村信息化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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