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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作细则

为加强专家顾问团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海淀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顾问团是区政府高层决策咨询机构,是发挥专家、人才优势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以“广泛联系、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决策咨询、参谋服务”为宗旨,是密切政府与各界专家的重要纽带,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大举措。

顾问团工作细则由主要任务、组织机构、顾问选聘、工作职责、、活动方式、工作条件和附则组成。

 

一、主要任务

1、对海淀区委、区政府委托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及战略进行研究和科学论证。

2、对海淀区委、区政府的重大政策、区政府规划的制定与法律法规的实施 ,提供咨询与论证。

3、对海淀区有关部、委、办、局工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咨询意见。对部门重大问题,进行调研。

4、对本区重大技术攻关、技术推广与开发、技术改造与引进提供咨询论证。

5、为本区重点行业的发展和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咨询论证。

6、完成市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

1、顾问团设团长一人,由主管副区长兼任。设副团长3名,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科委主任及顾问团中威望较高的顾问担任。设秘书长一人,由区科委主管副职领导兼任。

2、顾问团按重点行业设立顾问组,各顾问组由两至三名顾问组成。3、各顾问组分别与区相关委、办、局(以下简称挂靠单位)紧密联系,协同工作。挂靠单位要有一名副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一名业务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与本行业顾问组顾问和顾问办公室联络。

4、海淀区科委受区政府委托设顾问团办公室,办公室为顾问团的常设办事机构。

 

三、顾问选聘

选聘顾问应具备的条件

1、热心为海淀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思维敏捷、能广纳多方意见,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绩显著,属宏观决策或专业技术型专家学者。

4、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能正常参加顾问团的各项活动。

选聘程序:

1、顾问团办公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确立顾问团专家领域,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委、办、局(挂靠单位)征集顾问候选人。

2、顾问团办公室根据相关委、办、局提出的具体要求,从顾问候选人中确定各顾问组顾问候选名单。

3、顾问团办公室将候选名单上报区政府。

4、政府常务会批准确定顾问人选,并向全区通报。

5、适时召开聘任大会,向顾问颁发聘书。

 

四、工作职责

顾问团团长、副团长和秘书长的工作职责:

1、提出顾问团的工作任务。

2、确定顾问团的工作计划。

3、负责向顾问通报区政府的工作情况。

4、秘书长负责主持顾问团的日常工作。

顾问团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根据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制定顾问团的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顾问团的调查研究及重点咨询活动等。

3、负责组织跨部门、跨行业重大项目的咨询工作。

4、负责安排顾问团工作经费与管理。

挂靠单位的工作职责 :

1、协助顾问组制定年度顾问工作计划,提出咨询题目及要求,提供咨询论证工作必要的条件。

2、定期向顾问组介绍有关情况。

3、负责组织顾问组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年度顾问工作总结。

4、与顾问团办公室保持联系,对专家顾问提出的有关本部、委、办、局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报告,并将完成情况反馈顾问团办公室。

顾问的工作职责:

1、根据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中心工作,对难点、热点问题提供信息和咨询意见,每年至少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两项有见地、可供决策参考的书面咨询建议。

2、积极参加顾问团(组)的活动。

3、完成顾问团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活动方式

1、区政府就有关问题邀请专家顾问进行咨询 , 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

2、各顾问组就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课题或认为有必要向政府 提出的题目,独立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向区政府提供决策建议或方案。

3、顾问团办公室根据区政府领导提出的题目,组织顾问开展咨询;

4、顾问团可采取咨询座谈、书面信息和建议、方案论证等形式向区政府提供咨询成果。

5、顾问团每届召开一至二次全体成员大会,各顾问组每年开展1-2次全组活动。

6、顾问对区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信息,由顾问团办公室报送区领导或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工作条件

顾问团的活动由顾问团办公室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顾问组的活动由挂靠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

由区政府每年发给顾问一定的津贴费。若有课题立项,可给予一定经费资助课题研究。

由区政府按顾问组组员活动情况,拨给其活动补贴。

 

七、附 则

政府专家顾问任期为二年,可连任。

本管理办法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海淀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OO八年九月一日